原新聞網址: ETtoday 新聞雲
運動會獎狀標示愛妻為「智障組」 丈夫心碎淚崩...
其實,有不少網友批評這件事的行政僵化
這件事、這個活動,出發點是好的…
站在業務承辦人的立場…
援用,不但錯誤最小而且有前幾代的同仁背書
再出錯誤的機會就變得最小
是不是因為這樣,就算再「怪」,也不宜自行更動?
自行更動的…「標新」
會不會換來長官認為的「立異」?
我不知道
但是,站在同理心而言
這件事是該被提出檢討的!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台南市立民族管弦樂團古箏演奏家施靜華,7年前因車禍重傷昏迷,
經電擊救活後,智能行為就退化如3歲小孩,老公蘇佳民不離不棄,
去年帶她參加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,欣喜領獎時卻看見上頭寫著
「女子『智障』16歲以上組」,心頭像是被狠狠刺一刀,忍不住難
過流淚。
45歲的施靜華腦部受創後,心智年齡回到幼童時期,除了喜愛亂跑,
也不會自己穿衣服、上廁所,就連過去夫妻倆最愛聽的音樂會,現在
參加也會大吵大鬧、不受控制。丈夫蘇佳民雖然心痛不已,多年來仍
無微不至地照料她。這次運動會領到獎狀的瞬間,讓他心理二度受創
,他傷心說:「『智障』雖是事實,但可以善意修飾一下嗎?」
體育總會身障委員會總幹事方全通表示,此分組名稱過去曾有家屬反
映,原本有意改其它稱呼,如聽障組換成啟聰組、智障組改啟能組,
但後方若沒括弧容易造成賽會混淆,討論後仍繼續沿用,未來會持續
與相關身心團體商討,朝尊重家屬的方式努力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