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這一則新聞感到很生氣
無關政治、無關教育
而是對社會、法律感到厭惡
 
又要說到我的陳腔濫調怪邏輯了
 
 
酒駕傷人算什麼?
酒駕殺人又算什麼?
 
 
準備要喝酒的人,知不知道自己喝酒之後開車會有危險?
準備要喝酒的人,知不知道自己喝酒之後開車會可能撞到人?
準備要喝酒的人,知不知道自己喝酒之後開車撞到人可能會讓對方死亡?
如果以上三個問題答案為「是」
 
 
酒醉開車臨檢被抓到,還沒有出事……那是「公共危險罪」
所以…罰他們錢、扣他們車子
 
 
但如果酒駕撞傷、撞死人……就是「蓄意」
因為喝酒的人都知道三杯黃湯下肚會出事,卻還是繼續喝
這就是故意犯案
 
 
而且……
同桌喝酒的朋友、同事主人、客人、營業場所老闆都有事情
因為他們不但沒有勸阻,反而眼睜睜看他喝酒、勸他喝酒、陪他喝酒、賣他酒喝
所有的人都是共犯結構的一員
 
 
蓄意殺人,那就該以「殺人罪」起訴
沒有「交保」這回事
不管肇事者社經地位多高、有多少的支持者
沒有一個人可以去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
更讓我氣憤的是,竟然只是「過失致死」
那不是過失、那是蓄意
絕對100%的蓄意
 
 
跪地求饒?痛哭流涕?
這一些有用嗎?
 
 
歌手林xx撞死護士、演員洪xx撞死洗碗婦
網路上一片撻伐,不過我驚訝的是,很多是罵苦主的
說他們是「獅子大開口」「藉機敲詐勒索」
結果呢?
沒有結果……
我呸……還真的是「沒有結果」
 
 
刑事責任能討回多少公道?
民事責任能要回多少損失?
只要苦主家屬說一句話就好
 
「你不必進去關、也不要賠我錢,還我一個活生生的人就好了!」
 
是的!
還我一個活生生的孩子、母親、妻子……
 
 
你還吧!你怎麼還?
為了那幾百元的酒錢、那幾個小時的快感而害了兩個生命
你拿什麼還給人家?
有錢!不稀罕!
還我一個活生生的人就好
你憑什麼剝奪她們的生命?
有錢就可以這樣子玩?
政府、法律是不是也是共犯?
他們應該是「伸張正義公理的」不是去「合理解釋酒駕的結果」
結果,就這麼一個「過失致死」罪名
我再呸……
瞧不起這一些人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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稻江總務長開車撞死自校2女大生
 
昨晚酒後開車,撞死二名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女學生的肇事者(林xx),
警方偵訊時赫然發現,他竟然就是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的總務長,而他的
父親則是稻江的副校長(林xx).林xx酒醉上路,造成二個年輕生命慘
死,連自己大好前程也可能因此葬送.
 
稻江學院總務長林xx,除擔任校內行政職務,也在國際企業管理學系任
教,教授統計學及會計學,同時在文化大學攻讀國際企業管理博士班.林
xx昨晚酒後開車,在學校校門口前肇事,撞死二名自己學校的女學生,
酒測濃度高達0.99.
 
事發後,校方處理態度極為低調,林xx在嘉義縣太保派出所接受偵訊前
後,校方人員還多次要求媒體不要採訪.只是為人師表的林xx酒後肇事
,奪走兩條人命,死者又是自己任教服務學校的學生,林xx及稻江學院
如何處理,勢必受到社會公評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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